浅塘在线--儿时的记忆,老家村门口一口浅塘,是儿童时光差不多全部美好时光的记忆,游泳嬉水、抓鱼钓鱼、捞螺丝、漂石仗、淘硬币、以及生活中各种洗洗涮涮~·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微信登录

微信扫一扫,快速登录
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
社区广播台

查看: 187|回复: 0

城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继承

[复制链接]

4万

主题

4万

帖子

13万

积分

版主

Rank: 7Rank: 7Rank: 7

积分
134973
发表于 2019-4-10 11:00:0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新华网北京7月27日电(记者徐博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游钧27日在中国政府网接受访谈时说,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,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,除政府补贴余额外,可依法继承。
游钧说,城镇居民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。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;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,对长期缴费的参保城镇居民,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。
他说,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,已年满60周岁,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,不用缴费,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;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,应按年缴费,也允许补缴,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;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,应按年缴费,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。
游钧说,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居民领取养老金待遇,可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代为提出申请,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。经办机构每年对待遇的领取条件和标准进行核定。经过核定后,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发养老保险金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